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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山镇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公告

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 字号:[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对外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老子山镇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11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领导,能自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6、中共党员优先。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或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 1月 12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洪泽区老子山镇政府二楼党政办

4、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领取并填写好《洪泽区老子山镇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招聘报名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政审主要审查招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现实表现等。

3、由于招聘对象个人原因,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其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洪泽区老子山镇下属单位办理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六、待遇

1、城建站、农技站、劳动保障站、计生办、安监站、财政所、旅游管委会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1600元/月,缴纳五险;转正后2000元/月,缴纳五险;参照在编人员计算工龄;本科学历或有会计证者,每月享有200元岗位津贴。

2、资产公司、龟山旅游公司招聘人员: 试用期1个月,2500元/月,缴纳五险;转正后3000元/月+绩效工资,缴纳五险;参照在编人员计算工龄。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洪泽区老子山镇负责解释。

九、联 系 人: 裴文   联系电话:051787312012

 

附件:老子山镇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岗位表  

 

 

洪泽区老子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老子山镇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