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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高良涧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招聘公告

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 ?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高良涧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年龄:35周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工作性质:食品安全协管员(以一线户外巡查为主)。

(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 2017年12月28—201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5:30。

(二)地点:高良涧街道安监站(太湖路283号,原高良涧农电站院内)。

(三)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填写《高良涧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及应知应会相关内容。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及格线(60分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用。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总成绩(满分100)。根据笔试40%、面试60%折算出总成绩。

4、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职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录人选名单在网上和高良涧街道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可以向高良涧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录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五、聘用和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按高良涧街道非编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联系电话:0517-87224220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