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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日期:2017-10-25? 浏览次数: ? 字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五)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七)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八)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内设科室12个,均为股级。

1.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87296588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人事科87296111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87296588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4.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87298315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7-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5.个企监督管理与信用建设科87296115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6.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87296178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

7.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87291225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8.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87221711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质量监督管理科87291228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承担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10.标准计量科87291223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牵头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协助新产品、引进技术重大项目标准化审查工作;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备案;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参与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13852361958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2.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牌子)87280611

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开展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二)直属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4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分别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涧分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涧分局”牌子,管辖区域:高良涧街道、朱坝街道、黄集街道、老子山镇、西顺河镇、经济开发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岔河分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岔河分局”牌子,管辖区域:岔河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双沟分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双沟分局”牌子,管辖区域:东双沟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河分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河分局”牌子,管辖区域:三河镇、蒋坝镇,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