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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公安局机构设置

日期:2017-10-24? 浏览次数: ? 字号:[ ]

   一、分局概况:

   洪泽,位于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畔,西依洪泽湖,东挽白马湖,南临淮河入江水道,北濒苏北灌溉总渠和洪泽湖入海水道。1956年建县,因湖设置,借湖得名。全区现辖12个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25个村(居、社区),总人口38.7万,水陆总面积1394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54%,是一块“漂”在水上的陆地,素有“淮上明珠”、“鱼米之乡”之美誉。全区年刑事案件发案总量2000起左右,破案700起左右。

  近年来,洪泽始终秉持“举全区之力抓发展、聚全部财力惠民生”的理念,全区上下团结拼搏、创新实干,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洪泽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跃过20亿元和10亿元大关,2011年分别达到25.6亿元和14.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开票、存贷款余额、工商企业总注册资本金等五大关键指标全部突破百亿元大关,2011年分别达到133.8亿元、166亿元、128亿元、151亿元、118亿元。2012年实现财政总收入26.5亿元。到2015年,洪泽的奋斗目标是:率先全面达小康,迈向基本现代化,建设一个“美丽洪泽、美好幸福”的新家园。总体任务是:实现经济“五个亿”、创建国家“五个城”、建设农村“五个区”、打造洪泽“五张牌”。实现经济“五个亿”:工业经济超千亿、财政收入超百亿、生产总值增百亿、民生年均投十亿、镇镇税收全过亿;创建国家“五个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农村“五个区”:高效渔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乡村示范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村现代化示范区;打造洪泽“五张牌”:幸福洪泽、创新洪泽、文化洪泽、平安洪泽、法治洪泽。

  洪泽区公安局成立于1956年,下设6个综合管理机构、14个执法勤务机构、14个基层派出所,在职民警331人,平均年龄38.4岁,基层一线警力299人,占总警力90.3%。

  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平安法治建设为龙头,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和打防管控水平,忠实履行了保平安、保稳定、保民生的重大责任,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亮点纷呈——成功保持了命案连续20年全破、监所连续44年安全无事故以及连续5年执法质量省优的记录。这三项记录均位列全市公安机关之首。此外,连续11年荣获全区效能建设“优胜单位”,先后有36个集体和198名个人受处级以上表彰。

  深怀爱民之心,着力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园区及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主动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向外来投资客商发放“服务卡”,向企业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为来洪投资兴业的企业和客商提供更加便利的经营和发展条件。截至2012年,我局连续11年保持区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评“一等奖”;连续11年荣获全区软环境建设、效能建设“十佳单位”。

  2012年1月份,我局“四百”活动捧回了“第二届全国最佳警察公共关系案例赛”铜奖。2010年8月开始,我局组织开展以“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帮百家忙、交百姓友”为主题的“四百”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深入群众工作创新工程。该活动以构建新形势下和谐警民关系为目的,各警种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改进作风,增进了公安民警同人民群众感情,收获了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活动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国法制新闻网、江苏法制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并得到了省公安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恪尽安民之责,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近年来,我局坚守“命案侦破是龙头,打击犯罪是主业”的理念,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态势,启动一轮又一轮严打整治风暴,向违法犯罪分子亮出了正义之剑,为全区人民带来了幸福与安宁。打造了全市唯一、全省前列的连续44年监所安全无事故、连续20年命案全破两大品牌。荣获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先进集体。2013年,先后侦破“1.28”故意杀人、“3?17”特大盗窃黄金首饰等大要案件,破案攻坚不断实现新突破。

  做到长治久安,必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为此,近年来,我局立足“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通过打造专业化巡防队伍,联合便衣队、派出所治安巡逻队、群众巡逻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重点时段、区域、路段的巡逻防范工作,提高街头路面见警率,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在加大人防、物防的基础上,我局加大技防力度,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在全区所有国省道、区际道路以及城区出入口建成“两道电子防线”;在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及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建成治安监控系统,在城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对红绿灯实行卡口式电子警察改造,并在全省首创具有道路监控“320”功能的“小区卡口”,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主要道路、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易发案场所等区域的全天候防范网络,实现对疑人、疑车、疑物的全时空、立体化防控。2012年1月11日,省公安厅、省科技厅联合考评组来洪考评,一致认为我区很好地完成了“技防城”建设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已成为淮安市“技防城”建设的“领头羊”,在全市树立了标杆,顺利通过了现场考核验收,被命名为“技防城”。2013年初,经省城调队随机抽查,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感高达98.5%,同比上升 4.8%,位居全市第一。

  励精为民之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度

  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主体、制度、监督体系等方面建设,不断提升全局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至2012年,连续5年被省厅表彰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狠抓建设应用,在全面完成省厅44项“规定动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社区警务和水上执法活动。2011年,顺利通过省厅考核验收,在全市率先成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在强化法治建设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执行力,始终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诚精神作为全警的信念支撑,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民警综合素质,在市局组织的比武竞赛中多次荣获优胜单位,警种优胜单位派出所类第一名、侦查类第二名等优异成绩。2011年底,在洪泽电视台开设《洪泽警方》栏目,加大对敬业奉献、规范执法、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示突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的宣传力度,展现新时期公安形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认同感。我局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累计有36个集体和198名个人受处级以上表彰。其中,交巡警大队长赵建东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酒后查禁专项整治先进个人”、法制大队教导员赵长军同志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先进个人、三河派出所民警王清琦、消防大队参谋兰越被公安部表彰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成绩突出个人”。老子山派出所所长唐国章同志的先进事迹及其“四民”工作法(满足群众需求的“民需警务”、警民共创平安的“民联警务”、破解警力不足的“民办警务”、架起警民连心桥的“民心警务”)被《人民公安报》、省市电视台相继宣传报道。


    二、洪泽公安分局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洪泽区公安局

机构职能:

洪泽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部署、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拟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侦查工作,负责处理重大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监督、协调全区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治安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负责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承担全区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申报工作;管理区看守所与区拘留所。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制定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

(十五)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制定公安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制定公安队伍监督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负责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洪泽区公安局设有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指挥调度科、秘书科、目标管理科<督查科>、信息通信科、档案科等科室)、政治处、科技科、信访科、勤务保障室、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水上警察大队(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巡防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区看守所、区拘留所、区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等职能部门。下设高良涧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城东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朱坝派出所、黄集派出所、岔河派出所、仁和派出所、万集派出所、东双沟派出所、共和派出所、三河派出所、蒋坝派出所、老子山派出所、西顺河派出所。

联系人:王琨                电话:13915158093